丹阳县,秦汉至六朝时期的县名,县治位于今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及马鞍山市当涂县丹阳镇。
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过丹阳,置丹阳县,属会稽郡。元朔元年(前128年)改为丹阳侯国,刘敢为丹阳侯,前122年复为县。后属丹阳郡。西晋封孙韶为丹阳侯,改为丹阳侯国,后复为县。太康二年(281年),分丹阳县地为于湖县。隋灭陈后并入江宁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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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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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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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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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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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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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太平天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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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 | 省、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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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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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 | 1937年时,共有十一个区(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五区、第六区、第七区、第八区、第九区、第十区、第十一区)。 1945年后,增设第十二区、第十三区、第十四区( 八卦洲)、第十五区( 江心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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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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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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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今南京市境为准。下划线标识的行政区划无实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