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相當於京畿,意為國都和國都周圍的地方,但在金朝及以前多單指長安及其附近地區,就算當長安並非國都時亦是如此,例如東漢國都雒陽,但並非稱為京兆尹,而是河南尹;北宋國都汴梁,也非稱作京兆府,而是開封府。也可以指:
- 京兆地方,中华民国的特别行政區,在今之北京市
- 京兆郡,曹魏、晋朝、十六国、隋朝在长安及其附近地区设置的郡
- 京兆府,唐朝、五代、宋朝、金朝在长安及其附近地区设置的府
- 京兆尹,秦朝、漢朝、隋朝、唐朝時代长安(京兆郡、京兆府)行政长官的官職稱呼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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