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原郡,中国東晉时设置的郡,後改稱平原郡、東平原郡。
晉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年),前秦青州刺史苻朗降晉[1],分青州樂安郡僑置平原郡,為區別於南方僑置的平原郡,稱北平原郡,治梁鄒城(今山東省鄒平縣北)。南燕獻武帝二年(399年),攻取東晉青州,改北平原郡為平原郡[2]。晉安帝義熙六年(410年),滅南燕,復為北平原郡。
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改平原郡為南平原郡,北平原郡為平原郡。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分青州置冀州,平原郡改屬冀州。平原郡領平原、鬲、安德、平昌、般、茌平、高唐七縣。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年),僑置廣宗縣[3]。宋明帝泰始四年(468年),平原太守劉休賓以郡降於北魏[4]。
北魏獻文帝皇興三年(469年),改宋之冀州為齊州,平原郡為東平原郡,仍治梁鄒城。安德、般二縣改屬樂安郡,樂安郡臨濟縣改屬東平原郡。東平原郡遂領平原、鬲、臨濟、茌平、高唐、廣宗六縣。[5]
北齊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省併鬲、臨濟、茌平、廣宗四縣;省併東清河郡、東平原郡入廣川郡,改稱東平原郡,治武強縣,領武強、平原、高唐、貝丘四縣。[2]
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東平原郡,領縣直屬齊州。[6]
- 平原郡開國公高肇,500年-515年在位。
- 平原郡開國公元亮,520年-531在位,服闋後襲祖爵江陽王。
- ^ 《資治通鑒 卷一〇五 晉紀二十七》
- ^ 2.0 2.1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 ^ 3.0 3.1 《宋書 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 ^ 4.0 4.1 《魏書 卷六 顯祖紀第六》
- ^ 5.0 5.1 《魏書 卷一百六 地形志第五》
- ^ 《隋書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 ^ 《魏書 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 ^ 《資治通鑒 卷一〇七 晉紀二十九》
- ^ 《晉書 卷九 帝紀第九》
- ^ 《資治通鑒 卷一一一 晉紀三十三》
- ^ 《宋書 卷六十五 列傳第二十五》
- ^ 《宋書 卷七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 ^ 《宋書 卷二十九 志第十九》
- ^ 《宋書 卷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 ^ 15.0 15.1 《魏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 ^ 《魏書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 ^ 17.0 17.1 《魏書 卷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
- ^ 《魏書 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 ^ 《魏書 卷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 ^ 《魏書 卷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 ^ 21.0 21.1 《魏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 ^ 《北齊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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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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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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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中南中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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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詳 | 新蔡郡(內史575-589) | 晉熙郡(內史575-589) | 巴东郡(內史586-589) | 臨江郡(內史586-589) | 新興郡(內史583-589) | 岳山郡(內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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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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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齊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後梁 广运元年(586年)、陳 禎明二年( 588年)的實州、實郡。下劃線者為南朝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註「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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