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郡,東漢到隋朝的郡。在今甘肅省境。
東漢中平五年(188年),分漢陽郡豲道縣置南安郡[1],領豲道縣(治今甘肅省隴西縣東南)、新興縣(析豲道縣置,治今甘肅省武山縣西)、中陶縣(析豲道縣置,治今甘肅省武山縣西北鴛鴦鎮)3縣[2],轄域為今甘肅省隴西縣東部和定西市安定區、武山縣一帶。建安十九年(214年)廢南安郡,併入隴西郡[3]。
三國曹魏時復置南安郡,屬涼州,仍治豲道縣。西晉初屬秦州;太康三年(282年)廢秦州,改隸雍州。太康七年(286年)秦州復置(治上邽,即今天水),南安郡屬之。東晉大興四年(321年),南安郡屬前涼河州(治枹罕),前秦因之。後趙時南安郡屬秦州,後秦、西秦因之。西秦時南安郡移治今甘肅省隴西縣東。北魏太和十年(486年),南安郡改名南安陽郡,治桓道縣(今甘肅省隴西縣東南),領桓道、新興(轄域為今隴西、漳、武山3縣部分地域)2縣;北周復名南安郡。隋朝開皇三年(583年)實行州轄縣制,廢郡。
- ^ 《秦州記》曰:「中平五年,分置南安郡。」 《續漢志 卷二十三 郡國五》劉昭注。
- ^ 周振鶴《東漢政區地理》,頁146。
- ^ 建安十九年,省安東(錢大昕《二十二史考異》謂「安東」為「南安」之訛)、永陽郡。 《魏志 卷一 武帝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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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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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标“*”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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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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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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