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盛(15世紀—16世紀),字文郁,號定庵,南直隸廣德州建平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呂盛是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成己未科進士[2],次年(1500年)獲授義烏知縣,為政不煩擾人民,開誠佈公,興辦學校,重修倒塌的東江橋,並重建明倫堂,在任六年內人民安樂,縣人立生祠紀念[3],陞南京戶部主事、郎中,正德九年(1514年)外調湖州知府,屬下孝豐湯麻九作亂,他親自到其巢穴諭示,說:「你的罪當誅死,黨羽與亦不能赦,若果你能自首,妻子族人可以免死。」湯麻九頓首伏罪,隨即到府處斬,府內因此安寧[4];調任東昌知府,十四年(1519年)陞山東天津兵備道副使[5],明武宗南巡時正值饑荒,他就拿出官銀給流民就業,同時給予醫藥,改任雲南屯田副使,在嘉靖元年(1522年)上疏請求退休[6]。入祀鄉賢祠[1]。
著作
著有《唱和諸集》。
引用
- ^ 1.0 1.1 雍正《建平縣志·卷十八·人物》:呂盛,字文郁,號定庵,弘治己未進士,初授義烏令,政聲懋著,遷南京戶部主事,盛在部益樹清介,秩滿拜湖州郡守,屬孝豐湯許為寇,盛深入其阻諭禍福,元兇既俘,黨皆自詣請死,旬日間兵不血刃寇悉平,盛改調去,湖士民肖像立祠峴山。及守東昌郡,不三載東土大治,遷山東按察副使,備兵天津,正德庚辰南巡,有司多以皇夫擾民,天津當孔道,時方饑饉,盛以無礙官銀給四方流民俾之就役,兼給醫藥以療民疫,未幾改雲南屯田副使疏歸,養望林泉,士論高之,所著有《唱和諸集》,今崇祀鄉賢。
- ^ 雍正《建平縣志·卷十三·選舉》:進士……明……呂盛 弘治己未科倫文敘榜,官至按察副使贈廉使,有傳……舉人……明……呂盛 弘治二年
- ^ 康熙《義烏縣志·卷十·官師志》:呂盛,字文郁,直隸建平人,進士,弘治十三年任,為政務大體,不事煩苛,開誠布公,作興學校,親課農桑,見東江橋北圮壞,措置修營,民不病涉,重建明倫堂,儒學門創號房四十餘間,拓泮池、甃石為橋,甚有功於黌校,在任六年民殷訟息,夜戶不閉,有牧民條約鑿鑿可行,陞任去,民生祀之。
- ^ 同治《湖州府志·卷六十二·名宦錄》:呂盛,字文郁,號定庵,建平人,宏治十二年進士,正德九年以戶部郎中出知湖州,以信治民。當湯麻九作亂殺人頗多罪在,不原朝旨欲夷其族,盛曰:「第緩之,俟我親往。」乃親入其阻,麻九列兵仗開門迎盛,盛直示曰:「汝罪當誅,黨與某某等亦不赦,若能自首,則妻子族人可免。」麻九頓首伏罪,隨即到府解京斬之,一郡胥平 張履祚《近古錄》 。適部檄至移知東昌府,士民為立生祠於峴山後,即南門外作石室樹碑以紀其功德,再遷雲南副使致仕歸卒。 胡志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六》:(正德十四年七月壬辰)陞河南按察司按察使陳奎為山東布政司右布政使,東昌府知府呂盛為山東按察司副使,南京戶部郎中胡德為四川布政司右參議。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十九》:(嘉靖元年十月)壬午雲南按察司副使呂盛乞休,許之。
參考文獻
- 雍正《建平縣志》·卷十三·選舉
- 雍正《建平縣志》·卷十八·人物上
- 康熙《義烏縣志》·卷十·官師志
- 同治《湖州府志》·卷六十二·名宦錄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六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十九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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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鄭錫文 |
明朝義烏縣知縣 1500年-1507年 |
繼任: 洪通 |
前任: 黃衷 |
明朝湖州府知府 1514年-1517年 |
繼任: 劉天和 |
前任: 侯宜正 |
明朝東昌府知府 1517年-1519年 |
繼任: 劉文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