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俊(1841年?—1916年9月2日)[1],字乐峰,瓜尔佳氏,满洲正白旗人,清末高级官员。
生平
歷任花翎,工部屯田司郎中。
光緒五年任福建延建邵道,三品銜。
光绪十四年(1888年),奎俊任福建兴泉永道,不久升任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署)[2]。
光绪十五年(1889年),奎俊任山西布政使,1891年奎俊升任山西巡抚,1892年,奎俊任江苏巡抚。
光緒二十年-光緒二十一年兼管江南織造、龍江西新關稅務監督[3]。
光緒二十一年陝西巡撫。
光緒二十三年署江蘇巡撫。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光緒二十八年,奎俊任四川总督。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光緒二十八年,奎俊兼署成都将军。
光緒二十九年理藩院尚書。
光緒二十九年-宣統三年正白旗蒙古都統[4]。
光緒二十九年-宣統三年管滿洲火器營事務[6]。
光緒二十九年-光緒三十一年刑部尚书。
光緒三十年-宣統三年經筵講官[7]。
光緒三十一年-光緒三十二年任吏部尚书。
光緒三十二年-宣統三年任總管内务府大臣,上駟院兼管大臣[8]。
宣统三年(1911年)庆亲王内阁成立时,奎俊任内阁弼德院顾问大臣。
1912年滿清滅亡后,奎俊失業归乡[9]。
民國五年八月初五日(1916年9月2日)卒,貝勒載瀛往奠 [10],年七十四。 [11]
参考文献
相关条目
官衔 | ||
---|---|---|
前任: 世續 |
吏部滿尚書 光緒三十一年六月己未-光緒三十二年九月甲寅 1905年7月19日 - 1906年11月6日 |
繼任: 裁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