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衡 | |
---|---|
大明湖廣漢陽府知府 | |
籍貫 | 陝西省西安府同州 |
出生 | 天順元年丁丑六月初一日 |
逝世 | 正德七年 |
配偶 | 董氏 |
出身 | |
|
尚衡(1457年—1512年),字一中,陝西省西安府同州人,民籍,治《書經》,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陝西鄉試第三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進士會試第二百三十一名,二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3]。拜工科給事中,十八年八月升吏科右,十月升戶科左給事中,正德元年(1506年)三月升浙江布政司左參議[4]。四年六月升本司左參政,七月改山西左參政,分守河東道,六年六月杨虎等入山西,攻破沁水县等地,七年四月被降一级,左遷漢陽府知府,至郡旬馀卒 [5]。
家族
曾祖尚檜;祖父尚文;父尚禮,母晆氏。慈侍下[6]。子尚班爵,字宗周,弘治甲子舉人,任安居知縣;季子安班命,阜城县丞。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2485–2490.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十》:正德元年二月戊午 升戶科左給事中尚衡為浙江布政司左參議。
- ^ 《同州志》:尚衡,字一中,同州人。弘治丙辰进士,拜工科给事中。清宁宫灾,衡上封事,以为天子倦勤所致。会诏求直言,两上书各陈四事。其后又造延寿塔,衡上书极谏,上为改容,罢其役。已,迁吏戸二科,数劾论诸大臣不法事。武宗即位,上封事二十条,词皆切直,于是当路衔之。出为浙江右参议,岁饥赈贷,多所全活。升左叅政,复改山西、河东道。下车戢横藩,擒巨盗移守兾、宁。会流贼攻太原,锋甚锐。时官兵已调防泽、潞,衡募勇壮,严城守,又檄材官设伏盘驼谷中,防贼南遁。贼侦知,卒逸去。廵按素不喜衡,至是劾其玩冦,衡亦上书自理,皆左迁衡。迁汉阳知府,至郡旬馀卒。衡负志节,不能下人,居朝劲直敢言,廷臣无不敬惮。及见妒外补气,不少降。尝入贺,时逆瑾用事,恶人高帻,或令衡暂易,衡愤曰:「丈夫宁为一刑,馀改度乎?」其特立类此。子班爵,字宗周,少英敏好学,精研理窟。随衡在浙,衡令师事王文成,故所诣益邃。举弘治甲子乡试,任安居令,刚果勤励,政举民安。季子班命,以明经丞阜城,以戆直不阿上官,弃职归,人谓其不负家训焉。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