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文庙大成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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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至清 |
编号 | 7-1153-3-451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巨野文庙,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城区。现有的建筑建于明朝,在清朝时被辟为麟州书院,1947年以后文庙被废,大部份建筑损毁,仅存大成门、大成殿、西庑、东庑等建筑[1][2]。
2006年12月7日,授予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3]。2013年5月,巨野文庙大成殿被授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
参考
- ^ 巨野县志,章弘撰本,及毕鸿宾本
- ^ 麟州遗韵 儒风佛光——巨野文庙. 巨野政府網. [2023-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4).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鲁政发[2006]136号). 法搜. [2012-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8).
- ^ 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www.gov.cn. [2023-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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