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水庫海水淡化廠,是臺灣新十大建設計畫之一[1],2003年11月行政院長游錫堃宣佈並於2005年6月立法院通過。
目的
- 揚棄高山水庫,興建平地水庫解決缺水問題,創造水資源、觀光、生態多元使用的人工湖新地景。
- 興建海淡廠解決竹科及離島地區供水缺口嚴重問題[2]。
內容
参考資料
- ^ 「五年五千億─新十大建設」開發平地水庫(人工湖),營造水與綠建設目標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6-08-17.
- ^ 澎湖海淡廠 年底4座運轉. [2016-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2).
- ^ 金門地區新增海水淡化廠海域環境監測調查 (PDF). [2016-07-2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8-17).
- ^ 澎湖海淡三廠完工展開驗收 明年觀光不缺水2011-11-8. [2016-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