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
秦滅楚國後,將今安徽省江南、江西省劃屬九江郡。大約在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因秦軍大規模南下,準備與百越作戰,因此分九江郡江南一帶設置廬江郡。[1][2]
秦朝廬江郡治當番陽縣(今江西省鄱陽縣東北)。領縣方面,綜合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周振鶴《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秦漢卷》二書所記,可考縣份為新淦縣、鄡陽縣、番陽縣、南昌縣、餘汗縣、南野縣、廬陵縣、安平縣8縣。
漢朝
漢高祖元年(前206年)十月,沛公劉邦攻入關中,秦王朝覆滅。二月,項羽劃地分封滅秦有功將領、舊六國貴族及秦朝降將等18人為王。廬江郡作為九江王英布的封地(前202年改封淮南王)。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屬淮南王劉喜。文帝十六年(前164年)四月,以廬江、豫章二郡置廬江國,立淮南王劉長之子劉賜為廬江王。景帝四年(前164年)廬江王劉賜徒封衡山王,廬江國除,復為漢郡。元狩二年(前121年)七月,撤銷江南廬江郡,東部劃屬丹陽郡,西部劃屬豫章郡。
漢朝廬江郡治當鄱陽縣(今江西省鄱陽縣東北)。領縣方面,據《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秦漢卷》所記,為鄱陽縣(今江西省鄱陽縣東北)、彭澤縣(今江西省湖口縣東)、歷陵縣(今江西省德安縣東北)、餘汗縣(今江西省餘干縣)、鄡陽縣(今江西省鄱陽縣西北鄱陽湖中)、柴桑縣(今江西省九江市西南)、春穀縣(今安徽省繁昌縣西北)、宣城縣(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西)、陵陽縣(今安徽省池州市青陽縣南)、涇縣(今安徽省涇縣西北)10縣。[3]
参考文献
- ^ 譚其驤《秦郡新考》:「又《黥布傳》,項籍死,天下定,布遂剖符為淮南王,九江、廬江、衡山、豫章郡皆屬布;四郡除九江外前人亦目為非秦郡。今按酈道元《贛水注》,南昌,秦以為廬江南部(即廬江郡之南部都尉);是豫章果後置,廬江亦未必非秦舊也。」(譚其驤《長水粹編》,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 ^ 辛德勇:「今案廬江郡雖見諸記載偏晚,但是,《水經注》的記載,往往有可靠的地方資料作依據,其可信性並不一定會比《史記》等書更低,應當予以充分重視。」(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文史》2006年第1、2期)
-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秦漢卷》,第382頁。
前任: 九江郡 析置 |
庐江郡 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高帝五年(前202年) |
繼任: 豫章郡 更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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