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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是指扑灭火灾的行动。
語源
消防一詞是和製漢語,源自日本江戶時代的消防組織及其成員「火消し」,其結合滅火(消火しょうか)與防災(防火ぼうか)的概念[1],為日本明治維新時期所創造,中國清末參考日本的消防制度,並且沿用此詞。
歷史
灭火
滅火的基本原理是針對燃燒的四個要素(燃料、氧氣、燃點、連鎖反應),將其一或以上除去,引致燃燒的化學變化不能持续。灭火的方法可分为下列四种:
飢餓法(抽除燃料)
飢餓法(Starvation)是將供应燃燒的燃料除去,使火因沒有燃料而熄灭。
一般採用的方法如下:
窒息法(隔絕氧气)
窒息法(Smothering)是將火焰四周的空气中所含氧气成分大幅減少,終止燃料與氧气的化学变化(氧化作用),令火熄灭。但這方法對於一些本身能在燃燒中分解出氧气的燃料如賽璐珞(Celluloid)并不适用。
一般採用的方法:
冷卻法(降低溫度)
当燃燒所产生的热量不能彌补被散發的热量时,热力便會下降,進而低於燃點,而終止燃燒,這就是冷卻法(Cooling)。
一般採用的方法是使用大量吸热的物質(如水)灌向火焰,使其吸去燃燒所产生的热量而終止燃燒。
抑制法(中斷連鎖)
抑制法(Inhibition of Chain Reaction)就是使用灭火剂参與到燃燒反应历程中去,抑制燃燒使之鏈式反应而使燃燒終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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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建仁. 台灣話的語源與理據(劉建仁著). https://taiwanlanguage.wordpress.com/. [2017-1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7).
- 《消防安全大使訓練講義》香港消防處,2008年6月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