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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廣或方廣经(梵語:Vaipulya),又作方等或方等经(梵語:Vaitulya;巴利語:Vetulla),又作廣破、有明(巴利語:Vedalla),亦譯為廣大、廣博、廣解、廣平、无比等,音译作毗佛略、毘富羅、鞞佛略、斐佛略、斐肥儸、为头离、毗陀罗(毗、毘通用,略、畧通用)等,有時冠以“大”(mahā)稱爲“大方廣”(Mahā-vaipulya)、“大方等”(Mahā-vaitulya)[1];佛家語,指“言辭广博、眾生平等的甚深之法”,爲部派佛教十二分教和九分教之一,大乘佛教把菩薩藏相應教當作方廣,故用為大乘佛教之代称[2]。
词源词义
梵语和巴利语各有几个词源。
- vaipulya:梵語Vaipulya對應巴利語Vepulla[3],詞根系梵語vipula[4],廣大之义。漢譯多作“方廣”;“方”釋爲“理正”、“一佛乘無德不包”、“真解無偏”、“語正”;“廣”釋爲“文富”、“理包無限”、“義備”、“言多”。簡單而言,就是言其辭語玄妙、義理廣博。[2]
- vaidalya:巴利語Vedalla,梵語作Vaidalya,詞根vidal-,破之义,義爲言辭廣博,能破無智[5]。漢譯作“廣破”;以破無智而顯智慧而言,又譯爲「智解」、“有明”,如巴利經典Mahā-vedalla-sutta譯為《有明大经》,Culla-vedalla-sutta譯為《有明小经》。也可解釋為有針對性的提問,佛陀之開示廣博玄妙,破無明黑暗,在十二分教中常見類似問答體裁[6]。
- vaitulya:梵語Vaitulya對應巴利語Vetulla[7],來自詞綴vi-(離、无之义)与詞根tulā-(匹对、对比,或平衡之义),合起来译为“无比”,言其义理广博无能匹敌[1];又译作“方等”,其中的“方”即是方廣、方正,而“等”也可說是平等,指佛性平等,也可說是從“無比”而來,即眾生無高低之比較,一概本性平等[8]。
概论
部派佛教
方廣本是部派佛教十二分教或九分教之一,因以大乘理論爲主要內容,故在大乘佛教興起後,特用以指稱大乘佛教及其理論,稱方等部。
大乘方廣
在大乘佛教經典中,有時冠以“大”(或譯“摩訶”;mahā)稱爲“大方廣”(Mahā-vaipulya)、“大方等”(Mahā-vaitulya),再突出其義理宏大,如《大方广佛华(花)严经》、《大方等如来藏经》、《大方等大集经》、《大方广地藏十轮经》[1]。
圓教(天台宗、華嚴宗)[註 1]認為,釋迦佛在對應眾生根機說不同程度的佛法,稱爲五时八教,五時說法的第三时即“方等時”,在阿含经(阿含時)之後,因佛說阿含經後见一切闻法者信心堅定,於是開始“大乘、小乘”一并宣说,又往往在说法中“贬小褒大”,“歎大褒圓”,促其进趨菩萨教法。此時的經典有《維摩詰經》、《思益經》、《楞伽經》、《首楞嚴三昧經》、《金光明經》、《勝鬘經》等[9]。
参见
注释
- ^ 1.0 1.1 1.2 释印顺《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八章第四节
- ^ 2.0 2.1 《佛學大辭典》【方廣】:(術語)總為大乘經之通名,別稱則十二部經之第十曰方廣經。方者以理之方正而名,廣者以言詞之廣博而名。梵語曰毘佛略(Vaipulya,巴Vipula)。勝鬘寶窟中末曰:「方廣者是大乘經之通名也。(中略)理正為方,文富為廣。又一乘無德不包曰廣,離於偏稱方。古注云:真解無偏為方,理包無限稱廣也。」大乘義章曰:「理正曰方,義備曰廣。若依小乘,語正曰方,言多曰廣。」俱舍光記十八曰:「言方廣者,謂以正理廣辨諸法。以一切法性眾多,非廣言詞不能辨故,亦名廣破。由此廣言能破極堅無知闇故,亦言無比,由此廣言理趣幽博,餘無比故。」
- ^ Vepulla: 4 definitions. [2020-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7).
- ^ Vipula, Vipulā: 19 definitions. [2020-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9).
- ^ 《顺正理论》卷四十四︰「言方廣(vaipulya)者,謂以正理廣辯諸法,以一切法性相眾多,非廣言詞不能辯故。亦名廣破(vaidalya),由此廣言,能破極堅無智闇故。或名無比(vaitulya),由此廣言理趣幽博,餘無比故。有說:此廣辯大菩提資糧。」
- ^ 十二分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所谓的vedalla就是为了得到知识上的满足而有询问,以及针对这个询问所作的解答。这种问答体的经典就是方广。“重层的教理问答”就是vedalla。现在巴利中部之中有Mahāvedalla-sutta(大毗陀罗经、有明大经),及Cullavedalla sutta.(小毗陀罗经、有明小经),所列的这些都是重层的教理问答体。
- ^ Vetulla: 1 definition. [2020-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9).
- ^ 《佛學大辭典》【方等】:(術語)台家有三釋:(一)約理釋之。謂方者方正,等者平等,中道之理方正而生佛平等也。因此義故,方等為一切大乘經之通名。釋籤六曰:「此以理等名方等典。」四教儀集解上曰:「三諦共談,理方等也。若理方等,五時之中唯除鹿苑,餘皆有之。以諸大乘經悉談三諦,故云大乘方等經典。」閱藏知津二曰:「方等亦名方廣。(中略)是則始從華嚴,終大涅槃,一切菩薩法藏,皆稱方等經典。」元照彌陀經疏曰:「一切大乘皆以方等實相為體,方謂方廣,等即平等。實相妙理,橫遍諸法,故名方廣。豎該凡聖,故言平等。」(二)約事釋之,謂方者廣之義,等者均之義。佛於第三時諸經廣說藏通別圓四教,均益利鈍之機,故名方等。是限于台家之釋義,種五時之方等部者是也。四教儀集解上曰:「今之方等者,四教俱說,事方等也。(中略)若事方等,正唯在於第三時也。」僧史略下曰:「方等者即周遍義也。」(三)約事理釋之,謂方者方法之義,有門空門雙亦門雙非門四門之方法也。等者平等之理體,依四門之方法,各契平等之理,謂之方等。即方者能契之行,即事也。等者所契之理也。止觀二曰:「方等者,或言廣平,今言方者法也。般若有四種方法,謂四門入清涼池,即方也。所契之理平等大慧,即等也。」
- ^ 高麗沙門諦觀《天台四教儀》:「三方等時(說維摩思益楞伽楞嚴三昧金光明勝鬘等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