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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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湖廣荊州府公安縣 |
字號 | 字善夫,號道宇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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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約(?—?),字善夫,號道宇,湖廣荊州府公安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廣鄉試第二十名,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會試第二十四名,登二甲第四十二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邹元标廷杖,人莫敢近,守约诣朝房负之出,親調湯藥治之,後遷安慶守,盡心撫綏,代輸逋賦,累迁至南京通政使,晉太常少卿。
家族
曾祖李□;祖父李大本,曾任知縣 贈戶部主事;父李若。母鄧氏[3]。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