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琰(710年代?—752年),原名李嗣真。唐玄宗李隆基第四子,母钱妃。
生平
生年不详,从其兄李亨生年推断,当生于711年或之后,開元四年(714年)封鄫王,十二年(724年)改封棣王,同年改名為李洽。二十四年(736年)再改名為李琰。天宝初,为武威郡都督,经略节度河西、陇右。天宝十一载(752年),因为他的两位孺人争宠引发巫蛊事件,忧惧而死。
家庭
母
妻妾
儿子
《旧唐书》称“男女繁衍,至五十五人”。《新唐书》称凡五十五子,得王者四人
- 李僎,天宝年间封为汝南郡王、秘书监同正员
- 李侨,天宝年间封为宜都郡王、卫尉卿同正员
- 李俊(李儁),天宝年间封为济南郡王、光禄卿同正员
- 李侒,顺化郡王
- 李微,衛尉卿
- 李僚,太仆卿
- 李侠,国子祭酒
- 李仁,殿中监
- 李僾,秘书监
- 女儿
- 第五女,追赠南川县主,韦氏所生。[1]
注释
- ^ 〈大唐贈南川縣主墓誌銘并序〉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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