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栗(?—?),字黄中,一字宽夫。南宋福州福清(今属福建)人。
少時“笃志好学,留心经术”,绍兴十二年(1142年)进士,调崇仁尉。宰相陈康伯荐为太学正,守太常博士。孝宗時,迁屯田员外郎,歷官秘阁修撰、直宝文阁、荆南路安抚。官至兵部侍郎。淳熙十五年(1188年)曾與朱熹“論《易》與《西銘》不合”,学术观点与朱熹迥异[1],對於林栗的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說,朱熹說他“此恐倒說了”[2]。當时朱熹以江西提刑召为兵部郎官,朱熹以足疾辭不赴,淳熙十五年六月,林栗彈劾朱熹“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緒餘,為浮誕宗主,謂之道學,妄自推尊”。葉適上書為朱熹辯護[3]。林栗本人精於《周易》,有學者譏其“說每卦必兼互體、約象、覆卦為太泥”[4],著有《周易经传集解》32卷、《论语知新》10卷、《林黄中奏议》5卷等書。
注釋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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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宋史》卷三百九十四《林栗傳》
- 朱熹:《记林黄中辨易、西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