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道行(1949年3月—),男,广东深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7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物理系无线电技术专业。供职于广东省宝安县广播站。1974年9月,担任广东省宝安县松岗公社基本路线工作组副组长,公社党委副书记。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担任工作组组长。1976年10月,升任广东省宝安县松岗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1]。1981年10月,任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984年12月,任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副书记,管理区区长、党组书记。1990年6月,担任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筹备组成员、区人民政府筹备组组长。1990年9月,任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1992年12月,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1997年12月,担任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
2002年2月,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2年1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3]。2014年,肇庆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道行以受贿罪获刑10年[4]。
参考
- ^ 网易. 深圳原副市长 梁道行退休后被查_网易新闻. 网易. [2017-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梁道行因主动交代两名“买官者”获轻判. 晶报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2017-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31).
- ^ 网易. 广东省纪委披露深圳卫计委原主任江捍平腐败案细节 送百万给深圳原副市长梁道行买官_网易新闻. 网易. [2017-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网易. 深圳原副市长梁道行被判10年 被指借钱买房不还_网易新闻. 网易. [2017-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