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守相(?—?),字台甫,別號春寰,南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初除魏縣縣令,魏縣故稱難治,梅守相撫循之,充然有餘。父梅繼善卒官舍,踊擗扶櫬歸,雙足腫裂,哀感行路。起補南昌縣令,擢工部都水司主事,榷夏鎮,陳泇河利運狀,疏上方略。遷郎中,董其役,身歷塗潦,冒艱險,閱九載績成,擢山東布政司參議,兵備東昌,尋升副使,奉敕提督七省漕儲。三十七年(1609年)論劾閑住[1]。崇禎元年(1628年)十月,起為廣西參政[2][3],升按察使,致仕歸。
家族
父梅繼善,教授。子梅曆祚,壬午舉人,昌明理學,為四方所宗仰,崇祀鄉賢。弟梅守極,號斗樞,萬曆丙子舉人,知安吉州,疏濬水道十,人名曰梅溪。以艱歸,廬墓三年,起除高唐州,當行取時,弟梅守峻居銓部,引嫌量遷建寧郡丞,尋移通、冀二州,尋遷南京戶部員外郎,榷清淮稅,致仕歸[4]。弟梅守和,官至廣西右布政使。
參考書目
- 《寧國府志》
- 《江南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