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府[1],清朝雍正二年(1724年),升武定州置武定直隸州,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武定直隸州置武定府,治所在惠民縣(今山東惠民縣)。
清初沿明制,武定州為濟南府屬州,領縣三。雍正二年(1724年),直隸。十二年為府,置附郭,降濱並所領利津、霑化、蒲臺及濟南之青城、商河來隸。領州一,縣九:惠民縣、青城縣、陽信縣、海豐縣、樂陵縣、商河縣、濱州、利津縣、霑化縣、蒲臺縣[2]。清代评价:繁,難。隸濟東泰武臨道。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州厅改县,于民國二年(1913年)廢。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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