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定向自武陵县 (隋朝))
隋灭南陈后,废武陵郡,以临沅县、沅南县和汉寿县置武陵县[1]。唐朝时属朗州、武陵郡。北宋时,朗州改鼎州,南宋时,鼎州又升为常德府。元朝时,属常德路。明清仍属常德府。皆为治所所在。清朝时,评价:冲,繁,疲,难[2]。清末宣统三年(1911年)10月,裁县留府,常德府仅辖武陵县地。民国二年(1913年)9月,府废,仍为武陵县,10月改名常德县。
注释
- ^ 《隋书·志第二十六·地理下》武陵郡......武陵旧置武陵郡。平陈,郡废,并临沅、沅南、汉寿三县置武陵县。大业初复置武陵郡。有望夷山、龙山
- ^ 《清史稿·志四十三·地理十五》常德府......武陵冲,繁,疲,难。倚。西有平山,即武陵山,亦名河洑。北有阳山。东北:药山。东南:善德山。沅水自桃源入,南迳河洑洲,屈而东,至府治东南,歧为马家吉河水。又东南流,枉水自西南来注之。又东过牛鼻滩,北别出为小河水,东北汇连山湖,合渐水。沅水又东南入龙阳。渐水在北,一名澹水,源出安福,南流屈东,右纳马家吉河水,又东北至马家洲,歧为二,一东与小河水合,一东北合麻河水,至沙夹入沅水。东北有冲天湖、直山湖、官塘湖,皆合渐水。县丞一,治牛鼻滩。北有大龙巡司,乾隆四十一年置,后废。有麻河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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