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銳(1448年—?),字文進,浙江杭州府仁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第七十八名。成化五年(1469年)乙丑科二甲第四十名進士,十四年九月由刑部员外郎升江西按察司僉事,以江西新昌县恶党毛鳳事,十八年五月贬雲南廣西府通判,改徽州府通判,弘治三年(1490年)三月升廣東佥事,六年正月督理盐法,丁憂服闋,九年二月復除江西,十四年四月升本司副使,十八年二月升廣西按察使,正德元年(1506年)五月升廣東左布政使,二年閏正月升順天府府尹,尋調應天府,三年四月累官南京刑部右侍郎,四年五月乞休歸[1]。
家族
参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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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瑛 |
明朝徽州府通判 1487年-1490年 |
繼任: 王惟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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