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春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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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 |
坐标:44°25′55″N 129°29′14″E / 44.43204°N 129.48714°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西安区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行政区划代码 | 23 10 05 100 |
电话区号 | +86 |
温春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下辖的一个行政建制镇[1]。位于市境西南部,南与宁安县为邻,西北与海林市相连。图佳线铁路贯穿南北,设有温春站。镇政府驻地距市区22公里。
温春,是由满语“兴厄哩温车恨”简略切音而成,意为“耗子尾巴山”。[來源請求]1937年由附近的傅家沟、上胡什哈、中胡什哈、下胡什哈、关家屯、伊家屯合并而成一小镇,隶属宁安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宁安县第二区,1955年4月改为温春区。1956年5月,撤区划乡,设置温春乡。1958年10月,划归牡丹江市管辖。1960年8月,并入市区西安人民公社,改为温春分社。1962年1月,恢复温春公社。1984年4月,改为温春乡。1985年5月,撤乡设镇,改为温春镇。
温春镇是牡丹江市的远郊区,全镇总面积196.5平方公里。位于镇境南部的牡丹江水泥厂,是国家重点水泥生产厂之一,还有国营建设水泥厂等。镇办工业有农机修理厂、水泥厂、砖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6236万元。耕地面积6.12万亩,为市郊粮豆薯主要产区。全镇共辖3个街道和温春、春胜、共荣、敖东、黑山、下崴子、新立、三家、烧锅、万家、楼房、东和等12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3.3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3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7%。镇政府驻于镇内。
2007年8月2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黑民区[2007]106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牡丹江市撤销西安区所辖的沿江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温春镇。彼时温春镇人民政府仍驻温春村。2013年7月,镇政府迁至桥头村。[2]
行政区划
温春镇下辖以下地区:[3]
道北社区、道南社区、温春村、共荣村、敖东村、黑山村、新立村、烧锅村、东和村、楼房村、南江村、立新村、共民村、西苑村、大莫村、小莫村、海浪村、卡路村、新安村、富民村、双龙村、桥头村、农校社区、农研社区、农机校社区、温春二中社区、果树场社区、畜牧场社区和林场社区。
参考资料
- ^ 2023年西安区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政府驻地迁移请示的批复.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13-08-08 [2024-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5).
- ^ 2023年温春镇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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