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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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理寺評事 |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德清縣民籍 |
字號 | 字文衡,號東涵 |
出生 | 丙子正月初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嵇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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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銓(?—?),字文衡,號東涵,浙江湖州府德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浙江鄉試第八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百四十九名進士[1][2]。吏部观政,授直隶芜湖知县,升大理寺评事,止。
家族
曾祖潘彥明;祖父潘洪;父潘瑀。前母凌氏;沈氏[3]。兄潘釗、弟潘金。
子大中、大才,俱庠生;大成、大观、大器。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