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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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尚書 | |
籍貫 | 山西蒲州 |
字號 | 字學甫,號鑑川 |
諡號 | 襄毅 |
出生 | 正德十年(1515年)四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萬曆十六年(1588年)十一月十七日 |
配偶 | 娶张氏 |
親屬 | 子:王谦;孙:王之桢、王之采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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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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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古(1515年—1588年),字學甫,號鑑川,山西蒲州(今山西永濟)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尚書。
生平
王瑤三子。嘉靖二十年(1541年)進士,为安庆(今安徽安庆市)、汝宁(今河南汝南县)知府。喜論兵事,悉諸邊隘塞。歷任刑部主事、陝西按察使、河南布政使。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為常鎮(常州、鎮江)兵備副使,擊倭寇於夏港,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身历行阵,修战守,纳降附,数出兵捣巢”。隆慶初年,受任總督陝西、延、寧、甘肅軍務。隆慶四年(1570年),改總督山西、宣、大軍務,力主與俺答議和互市,自是邊境休寧,史称“俺答封贡”或"隆慶議和",“边境休息,东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镇,数千里军民乐业,不用兵革,岁省费什七”。《明史》谓“崇古身历七镇,勋著边陲”。
張居正給予非常高的評價:此所謂非常之事,非公(王崇古)孰能為之?[1]
万历元年(1573年)九月,入京,督理军营,万历三年九月,任刑部尚书。五年任兵部尚书。是年十月,告老還鄉。万历十六年病故,赠太保,谥襄毅。
著作
著有《王襄毅公奏议》十五卷、《公余漫稿》五卷、《王鉴川文集》四卷、《王督抚集》一卷。
家族
山西蒲州宣化坊人,系出龙门,后徙荣河。元季始祖王仲文为河中府掾,配戈孺人,洪武初籍于蒲。仲文生彦纯,彦纯生秉信,秉信生景严,是为王崇古高祖。曾祖王榮,壽官。祖父王馨(?-1522年),号敬斋,以贡士授邓州训导,升鲁山教谕,赠征仕郎中书舍人;配张氏赠孺人。父王瑶(1474-1550年),字文允,号素庵,累试不第,家业中衰,乃改为行商。以子貴封刑部河南司主事。母孙安人,先卒;继母孟安人[2]。
相關條目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九》,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出自《明史》
參考書目
- 《明史》卷222
- 王崇古:《确议封贡事宜疏》,《明经世文编》卷317
- 《明穆宗实录》卷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