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聖,號「仙翁」。浙江餘姚人。上海光華大學畢業後到法國巴黎大學留學。曾任光華體育會主席。1954年至1960年擔任香港足球總會主席,任內推動體育發展,1956年香港成功主辦首屆亞洲盃足球賽。[1]1960年羅馬奧運會,王志聖出任中華民國足球代表團副領隊。1960年11月5日,突然被香港警察逮捕,扣留50天後獲准保釋外出。1961年3月,被香港政府以「不受歡迎人物」名義遞解出境,送往台灣。[2][3]王志聖獲得陳誠副總統接見,並出任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理事、中華全國足球裁判會會長、台灣省足球協會會長等職。[4]
參考資料
- ^ 《香港足球總會九十週年紀念特刊》,頁71
- ^ 李峻嶸. 足球王國:戰後初期的香港足球. 三聯書店 (香港). 2015: 頁66. ISBN 978-962-04-3782-3.
- ^ 〈王志聖抵台發表談話在港被解出境不知所犯何罪 指摘港府違反英國司法原則〉,香港工商日報,1961-03-06
- ^ 〈王志聖被任台足協會長〉,華僑日報,1963-10-07
體育角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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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史堅拿 |
香港足球總會主席 1954-1960 |
繼任者: 莫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