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聯邦秘書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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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邸 | 聯邦宮 |
任期 | 4年(可連任) |
首任 | 让-马克·穆松 |
设立 | 1803年 |
网站 | 瑞士聯邦秘書長 |
瑞士聯邦秘書長(德語:Bundeskanzler(in)、法語:Chancelier(-ière) fédéral(e)、義大利語:Cancelliere(-a) della Confederazione、羅曼什語:Chancelier(a) federal(a))是瑞士聯邦秘書處的首長,負責為七人聯邦委員會(代表聯邦政府)提供一般支援。聯邦秘書長不屬於政府成員,因此翻譯為總理並不適合。
任命機制
雖然聯邦秘書長的工作性質屬技術官僚,但其職位的任命須由瑞士聯邦議會表決,屬政治任命,任期4年。其下設有一至兩名聯邦副秘書長(1852年之前稱作聯邦國務秘書),直接由聯邦委員會任命。
職責
聯邦秘書長會出席聯邦委員會的會議,但沒有投票權;同時為聯邦委員會撰寫報告,向聯邦國會匯報聯邦委員會的政策和活動。然而,聯邦秘書長具有影響力,故被稱為“第八位聯邦委員”。其轄下聯邦秘書處負責頒布聯邦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