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县,中国旧县名。
辛亥革命后, 全国废府州厅改县,于1913年改禹州为禹县,隶豫东道。 1914年6月2日划归开封道管辖。 1927年废道,直隶河南省政府。 1932年9月27日改属河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治郑县(今郑州市)。 1946年河南又划成12个区,禹县属第一区,治郑县。
1928年(民国十七年)析登封县、禹县(今河南省禹州市)置民治县,治白沙(今禹州市花石镇白沙)。取资产阶级“民享、民有、民治”的主张中“民治”一词命名。1931年撤销,其地复归登封县、禹县。 1945年以后,分别在禹县、郏县交界设禹郏县;在城北扒村一带设禹北县;在禹县、密县和新郑交界设密禹新中心县;1948年在许昌县、禹县交界设许西县。存在时间较短,多未形成真正的建置和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仍设禹县,先后曾隶河南省许昌专署和许昌市。 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禹县设立禹州市,为省直辖县级市,计划单列。[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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