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鸿钊(1877年3月11日—1951年9月6日),字演群(后改为爱存),笔名半粟,男,浙江省吴兴县人,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学家、地质教育家、地质科学史专家,中国近代地质学奠基人之一。[1]
生平
1877年3月11日,章鴻釗生於浙江省湖州吴兴县荻港三瑞堂,在家排行第三。
1882年5岁时,进入父亲章蔼士所开私塾读书。1899年,中秀才。
1901年至1902年(光绪二十七年至二十八年),在县城私塾当家庭教师。1902年至1904年,在上海南洋公学东文书院读书。1904年该书院停办后,同年经原东文书院院长罗韫锡函召,到广州两广学务处襄办编辑教科书。
1905年,章鴻釗官费留学日本,入日本京都第三高等学校。毕业后本拟入大学农科,但农科名额有限,乃决定改学地质学。1908年,進入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理学部地质系就讀,1911年毕业获理学学士学位。
1911年9月,在北京参加清朝学部举办的留学生考试,得“格致科进士”。同榜中还有地质学家丁文江。随即应聘为京师大学堂农科的地质学讲师,成为中国人在大学“讲授近代地质学的第一人”。[1][2][3]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章鸿钊任南京临时政府实业部矿政司地质科科长。任内在中华地学会所办的《地学杂志》上发表了《世界各国之地质调查事业》、《中华地质调查私议》、《调查地质咨文》等文章。1912年秋,临时政府迁北京,任北京政府农林部技正,兼任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博物系地质矿物学讲师。民国2年(1913年),北京政府成立工商部地质研究所(后改名为农商部地质研究所),任代所长。民国3年至5年(1914年-1916年),任所长。农商部地质研究所(地质讲习班)为中国培育了第一批地质学家。民国5年(1916年),北京政府成立农商部地质调查所。民国5年至17年(1916年-1928年),任北京政府农商部地质调查所地质股股长。
1918年,在北京大学地质系任教。1919年,兼任农业大学矿物学讲师。1921年,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博物系讲师。1922年,倡议成立中国地质学会,被推选为中国地质学会首届会长。1932年,任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设计委员会委员。
抗日战争爆发後,任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抗日战争胜利後,1946年任南京国立编译馆编纂,編《岩石學名詞》和《地質學論叢》,获中国地质学会葛利普奖章。1949年,任浙江省财政经济处地质研究所顾问。1950年8月25日,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成立,李四光出任主任委員,由總理周恩來任命章鴻釗為該委員會顧問。中国科学院聘任为地质学科专门委员,为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特邀代表。[1][2]
著作
- 《三灵解》
- 《石雅》
- 《古矿录》
- 《初步综合算草》
家庭
- 父:章蔼士。育有四子三女。[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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