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宋氏聖名「保納」(法語:Paule Song;1743年—1839年),[1],富家少女,為聖教受苦受難,毫無畏懼,曾為垂危嬰孩付洗(受洗),因此被封为「可敬者(The Venerable)」。[2]
生平
羅宋氏早已入教,夫家從事金銀兌換,頗為富有,為四川望族之一,1773年(乾隆38年)夫亡,自此羅宋氏就一心服事主,至各地訪問教友。
- 1775年(乾隆40年),赴貴州傳教,使三十餘人信主改宗,後因地方官阻饒,羅宋氏不得已,忍痛回四川省。[3]
- 1778年(乾隆43年) ,四川省大饑荒,羅宋氏為大批垂危嬰孩付洗(受洗)。
- 1784年(乾隆49年) ,與孫本篶神父前往達州傳教,不幸被官府迫害,百般受辱,歷久方始獲釋。出獄後,上書梅神父,略謂:「所受苦難,不及吾主萬一 ; 惟能代爲付洗嬰孩四十人,頗堪告慰云云。」,並且屢赴貴陽,對教友加以鼓勵。[4]
- 1798年(嘉慶3年) ,體力已衰,但忽起一念,願再往貴州傳教。於是即往貴陽及遵義新城。
羅宋氏在遵義新城,借住於潘姓教友家中,講授教理,與人辯難,信心甚勇 ; 某日,因為新城擧行迎觀音會,婦女趨之若鶩,只剩羅宋氏在街亭中談道,旁若無人。後回貴陽。 4月13日,傳習天主教之禁令又起,羅宋氏與教友十一人被捕,囚禁頗久 ,方獲開釋,遞解出境,逐回四川省。
《黔疆諸證》書傳末曰:「請視此婦,衣食有餘,而不念世福 ; 家業甯丟於族內,代給貧人。念四海之內皆爲兄弟,其爲主愛人之心甚切,特至黔省顧眾信,屢受諸苦,稍不以辭 。如此女流之婦,尤能爲主愛人,吾人不亦效此而行,以延遲乎? 宜自思之!」[5]
参考来源
參考文獻
- [清]〈羅宋氏言行考〉,《黔疆諸證》,第10章,收錄於周駿富主編,〈中國天主教人物傳清代篇〉,《清代傳記叢刊》,台北:明文書局,1985年3月,頁150-152。
- [清] 古洛東,《中國四川省真福殉教錄》,收錄於周駿富主編,〈中國天主教人物傳清代篇〉,《清代傳記叢刊》,台北:明文書局,1985年3月,頁15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