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丽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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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女 |
出生 | 1910年8月 清朝浙江省杭州府 |
逝世 | 1939年12月15日 上海市仁济医院 |
国籍 | 中華民國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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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丽瑛(1910年8月—1939年12月15日),浙江杭州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职业妇女俱乐部主席、党支部委员。
生平
茅丽瑛出身于破落官宦家庭,6岁时父亲因欠债过多投河自尽,随母赴沪,投奔时任启秀女中(今上海市启秀实验中学)教务主任的亲戚陈招悦。母女寄居在女中,母亲当勤杂工,茅丽瑛则在八岁后于此半工半读[1]。初中阶段,茅丽瑛学习成绩优异,还担任该校幼稚园音乐课小先生。尤其以英语成绩出众,高中阶段时已经能操一口流利英语,并被学校破例允许担任小学部英语课(一说音乐课[2])教师,为上大学积攒学费而勤工俭学[3]。
民国19年(1930年)秋,茅丽瑛考取东吴大学法律系,在勉强读完一学期后因高昂的学费而辍学。民国20年(1931年)3月,她以英文速记和口语成绩第一的成绩[3]考进江海关(今上海海关),成为秘书课的一位英文打字员。九一八事变后,茅丽瑛每月领到薪水时,总要捐款支援东北抗日义勇军,并踊跃参加抗日活动[2]。
民国25年(1936年)秋,江海关中共地下支部成立,在华籍职工中开展抗日救亡工作,成立了读书会“乐文社”,茅丽瑛是乐文社活动的积极分子。淞沪会战爆发,她参加上海海关华员战时服务团,并被推选为慰劳组负责人,白天上班,晚上为为服务团工作,运送慰问品到前线。日军完成对占领上海之前,她又从海关辞职,参加江海关同人救亡长征团,南下广州、江门、九龙等地宣传抗日。一个月后,因其母亲病重,她回到上海。回沪前,她拜访了夏衍,夏衍鼓励她回上海从事抗日救亡,说那里同样也有很多工作可做,并让她回沪后找于伶[3]。回沪后,地下党组织决定她留沪工作。她回绝复职的建议,受聘于启秀女校任英语教师,半日执教,暗中继续参加抗日活动[1][2]。
民国27年(1938年)5月,中共江海关支部书记胡实声受上级党组织委托,到启秀女校发展茅丽瑛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27年5月5日,中国职业妇女会改组为中国职业妇女俱乐部,茅丽瑛当选为主席,并出任党支部委员[2]。茅丽瑛自称:“我是主席,也是大众的牛呵!”在茅丽瑛领导下,中国职业妇女俱乐部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读书会、时事讨论会、文学习作会、话剧团、歌咏团、粤曲团等,开展抗日宣传[4]。
民国28年(1939年)春,上级党组织指示茅丽瑛以中国职业妇女俱乐部名义,利用上海特殊的政治环境,为新四军募集棉衣钱款,发动劝募寒衣联合大公演,同时为难民筹集救济费用。茅丽瑛决定发动会员向社会募捐物品来义卖。在大规模宣传之下,数天内募到款项2000余元。这期间,她的母亲病危住院,茅丽瑛只得托人护理,直到母亲去世,她还在为募捐奔走[4]。
职妇的义卖会原定7月14日在宁波同乡会开幕,临期之前同乡会突然通知,称请职妇请另觅地方,他们有难处;而联系其他地方也被拒绝,最后茅丽瑛决定就在慈安里大楼举行义卖。义卖之前,有人送来带有子弹的恐吓信件,其亦在电台中公开揭露自己与义卖同生共死的决心[2]。有人于职妇义卖期间前来砸场,被会员扭送巡捕房,茅丽瑛亲自前往进行作证,砸场之人承认自己是受“76号”之命前来砸场[3]。义卖活动成功地为新四军募集了10万套棉衣[5]。
同年11月17日,汪精卫当局控制的报纸《新申报》在报纸上登载文章《上海共党企图再举在文化界积极活跃,日方已加严密监视中》,称:“……实际以第二史良之中国共产党激烈分子茅丽瑛为中心,……担任重大任务,此事既以判明,深遭重视。”地下党觉察茅丽瑛的工作遭到日方注意,要求她立即隐蔽,待机转移。[3]同年12月12日晚7时半,茅丽瑛在“职妇”开完会走出南京路慈安里福利公司门口时,被“76号”特务连击3枪,身受重伤,送仁济医院抢救,因汪精卫当局向院方施加压力,茅丽瑛未能得到必要的手术和护理,于15日下午2时10分逝世,年仅29岁[5]。
纪念
茅丽瑛死后,中共在上海的地下党组织以“茅宅”之名义在报纸登出讣告。上海各界群众团体联合组成治丧委员会,于民国28年(1939年)12月17日在万国殡仪馆为茅举行公祭。中共江苏省委职委和八路军、新四军驻沪办事处等单位派代表参加,何香凝派专人从香港来上海致祭[1],逾千人前来送别。《申报》报导称:“其情绪之哀伤,为鲁迅先生逝世后所未有。[4]”
1949年12月12日,上海市各界举行纪念茅丽瑛烈士殉难十周年追悼会,中共上海市委赠送挽联,陈毅市长题词:“为人民利益而牺牲是最光荣的,人民永远纪念她!”后来,杨浦区成立了茅丽瑛托儿所以纪念[3]。
1962年,于伶完成了反映上海抗日斗争的舞台剧本《七月流火》,主人公以茅丽瑛为原型。曾有十余个省市话剧院、团同时排演,电影厂也欲改编其为电影。但在文化大革命中,该剧被人诬蔑为“大毒草”,于伶也被关押长达十年。1979年,剧本得到平反,林谷将其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公开发表[4]。后来,上海电影制片厂于1981年制作了这部电影[6]。
茅丽瑛死后,墓原在虹桥公墓。1966年迁至上海市烈士陵园,1994年冬再因上海市烈士陵园搬迁而迁至龙华烈士陵园[5]。
在茅丽瑛遇刺50周年之际,1989年12月12日,黄浦区人民政府在南京东路慈安里设置了遇害处纪念碑,同日即公布为黄浦区革命文物纪念地点[7]。
1990年12月12日,原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上海市第十二中学(今上海市启秀实验中学)共同在思南路37号校园内设置了一尊茅丽瑛塑像,以示纪念[5]。
评价
于伶在茅丽瑛死后,曾悲愤地写下了挽联:“继惺公成仁万氓痛哭孤岛孤女不孤,与湖同仇无限哀愁秋风秋雨千秋。”陈毅则在茅丽瑛烈士殉难十周年悼念大会上题词:“为人民利益而牺牲是最光荣的,人民永远纪念她。”[4]上海市龙华烈士纪念馆的毛和利认为其是“为上海抗日救亡斗争献身的第一位女性”[8]。
参见
参考来源
- ^ 1.0 1.1 1.2 《上海工运志》编纂委员会. 上海工运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7 [2018-06-20]. ISBN 7-80618-3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1).
- ^ 2.0 2.1 2.2 2.3 2.4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志》编委会.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 [2018-06-20]. ISBN 7-80618-887-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11).
- ^ 3.0 3.1 3.2 3.3 3.4 3.5 毛和利. 茅丽瑛. 中国军网. [2018-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1) (中文(中国大陆)).
- ^ 4.0 4.1 4.2 4.3 4.4 王云飞. 孤岛抗战女杰被暗杀 鲁迅逝世后最哀伤的葬礼. 东方网历史频道. [2018-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2).
- ^ 5.0 5.1 5.2 5.3 《上海妇女志》编纂委员会. 上海妇女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0 [2018-06-21]. ISBN 7-80618-738-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7).
- ^ 上影出品. 海上电影.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2018-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1).
- ^ 《上海文物博物馆志》编纂委员会. 上海文物博物馆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7 [2019-04-20]. ISBN 7-80618-349-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7).
- ^ 毛和利; 上海市龙华烈士纪念馆. 为上海抗日救亡斗争献身的第一位女性——茅丽瑛领导职业妇女俱乐部义卖义演述评. 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学会学术会议论文集之七——中国近现代史及史料研究. 山东: 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学会. 2007-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