虬溪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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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沙县第一中学内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认定时间 | 2005年5月11日 |
虬溪试院,位于中国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的沙县第一中学内。原为兴国寺,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改为虬溪试院。现存大殿悬山顶,面阔九间,进深四间,抬梁式、穿斗式木构架。宋名臣李纲贬为沙县监税时曾寓居于此。1934年初红三军团司令部设于此。2005年5月11日公布为第六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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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含有此來源中屬於公有领域的内容: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闽政文〔2005〕164号). 维基文库. 2005-05-11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