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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溪縣,是今廣東省台山市境内的一個旧縣。西距台城鎮35公里。
清朝同治六年(1867年)二月,“本地”與“客籍”械鬥,為減少土客衝突,當局將“客籍”人聚居處潮居都大部分與矬峒都小部分從新寧縣劃出,成立赤溪直隸廳,直屬廣東布政司。此間水流含泥沙多色赤,故名“赤溪”。
中華民國初年,全国废厅,赤溪直隸廳改為赤溪縣,以今赤溪城為縣城。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编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县域面积约为224.25平方公里,人口16706人,为4等县[1]:74。1953年,新政府撤销赤溪縣,復歸臺山縣轄,改稱“十九區”。1958年初稱赤溪鄉;1958年下半年稱赤溪公社;1984年稱赤溪區;1986年12月,稱赤溪鎮。
注释
- ^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 11.廣東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国·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2025-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8) (繁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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