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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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西等處提刑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江西臨江府新淦縣 |
字號 | 字健夫 |
出生 | 景泰七年(1456年)四月二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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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陽(1456年—?),字健夫,江西臨江府新淦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江西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二十九名進士[1][2]。改翰林院庶吉士,八年(1495年)十月授刑部主事,升郎中,被劉瑾誣下詔獄,杖於朝門左,謫雲南昆陽州知州,劉瑾被誅後,正德五年(1510年)七月升廣西按察司僉事[3],八年升本省副使,十年(1515年)七月因御史朱志榮案謫兩浙鹽運司同知,卒於官[4][5]。
家族
曾祖陳與清;祖父陳孟浩,教授;父陳就紀,母黃氏。具慶下。弟陳謙怡[6]。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五》:正德五年秋七月乙卯朔 升雲南左布政使俞深為南京太僕寺卿昆陽州知州陳陽為廣西按察司僉事。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七》:正德十年秋七月,谪前监察御史朱志荣戍贵州。初志荣巡按广西,挟取土官财物,及受梧州知府曹琚等赂,至万馀两。又尝于公署私通女妇,丑声甚著,兵备佥事陈阳、分守柳庆、参将张佑虑其为地方害也,具以闻。两广总镇等官亦继言之,诏逮志荣入锦衣狱栲治,且命刑部郎中顾正等往按之。正等还奏其状,时志荣已值考察去官,诏追赃毕,发贵州充军。琚及州县官纳赂者俱降三级,以阳挟持之,亦降一级,识者为阳惜之。
- ^ 《江西通志》:陈阳,字健夫,新淦人。弘治进士,改庶吉士,授刑部主事。奉命谳狱南畿,有持千金阴祈末减者,阳拒之,竟置于理。进郎中。苏常有大狱,久不决,命阳往按,逆瑾受赇,欲贷之,弗从,遂诬下诏狱,杖于朝门左,谪云南昆阳州知州。瑾诛,升广西佥事。以劾监司不法,左迁运同,卒于官。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