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英語:Hong Kong Settlers Housing Corporation Limited[1])早於1952年在九龍仔大坑西(光民村)、九龍城東頭村(培民村)及紅磡石山(樂民村)興建平房區。[2]在1955年於蝴蝶谷興建平房區,來安置石硤尾大火的災民[3],隨後香港政府在1961年以特惠地價批出一幅土地給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公司現時董事包括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前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等[4],以興建現時的大坑西新邨,安置當年受大坑西徙置區清拆計劃影響的租戶,並於民興樓設立辦事處,而大坑西邨也是香港唯一得到這個安排而興建的私人出租屋邨[5]。雖然業權及管理屬於私人房屋,但由於其本意是為低收入人士提供居所,一些團體將之視為公共房屋,對其居民申請其他公共房屋資助有限制[6]。
注釋
- ^ 存档副本. [2009-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2-27).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華僑日報, 1952-08-26. mmis.hkpl.gov.hk. [2022-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政府提早清拆蝴蝶谷新村. www.info.gov.hk. [2015-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3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太 陽 報 網 頁. the-sun.on.cc. [2009-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立法會第二十題:大坑西邨管理機構提高透明度及問責性. www.info.gov.hk. [2009-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存档副本. [2009-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1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