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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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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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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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池州府貴池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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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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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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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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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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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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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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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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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相(1481年—1557年),字元卿,號獅山,直隸池州府貴池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一百十一名,登第三甲第四十六名進士[1][2]。初授永新縣知縣,十四年十二月丁父憂歸。服闋,起補商河縣。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選授南京兵科給事中,五月母親楊氏去世,歸鄉守制。服闋,起復原職。出為浙江寧波府、湖廣武昌府知府,十七年(1538年)二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二十年二月升廣東布政司左參政,二十二年七月升浙江按察使,升河南右布政使,二十三年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二十五年三月調河南巡撫,八月後勒令閑住,十二月復起代理,二十六年正月由范鏓接任。
曾祖柯玫裕;祖父柯蓉;父柯本郁(1455年-1519年),號澹菴[3]。前母馬氏;母楊氏(1453年-1525年),累贈太恭人。具慶下。兄桂、弟榶、棣[4]。
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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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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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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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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