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盐商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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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7-0982-3-280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 |
卢氏盐商住宅位于中国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康山街22号、康山文化园旁,由江西盐商卢绍绪建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占地万余平方米,有房130余间,为扬州现存最大的盐商住宅,被誉为“盐商第一楼”。
建筑采用前宅后院的格局,南侧住宅共九进,分别为大门、照厅、大厅、二厅、女厅、楼厅(分前后两进)和附属用房(分前后两进),其中大门五间,照厅三间,其后各进厅堂均为七间,以当中三间为主厅,两旁作会客、读书之用,附属用房各五间。北侧为花园意园,内有长廊、盔顶六角亭、石舫、水池和曲桥等,园北为书斋(亦名“水面风来”旧馆),分为后厅和藏书楼各五间,藏书楼西侧有树龄百余年的紫藤一株。建筑在1949年后曾相继作为军管营房和工业厂房,1981年自照厅至女厅的四进毁于火灾,自2005年10月起历时半年重建,2006年5月作为景点兼饭店对外开放[1]。
2013年3月,卢氏盐商住宅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又被列为京杭大运河世界遗产点。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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