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墓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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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可法纪念馆,飨堂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
坐标 | 32°24′11″N 119°26′4″E / 32.40306°N 119.43444°E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7-0979-3-277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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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纪念馆,原是清朝时修建的史可法祠墓所在地,内设史可法衣冠冢。館址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广储门外街24号,1982年3月25日公布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1],2013年3月5日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内设广陵琴派史料陈列馆。
名人评价
1990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在接见台湾统联访问团时说:“在扬州城外梅花岭,在民族英雄史可法的衣冠冢,冢前有一副对联,叫做‘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就能激发人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热情。”1991年,江泽民在访俄前的记者招待会上,再次吟诵这一对联,歌颂史可法的忠肝烈胆。同年10月12日,江泽民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席金日成一行参观了史可法纪念馆,在晴雪轩的史可法诗文稿前,江泽民不断向金日成说,我们对待历史上的事情是用历史观点看待的,现在我们是搞民族大团结。[3]
参考
- ^ 第三批(1982年3月公布). 江苏省地方志. [2012-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04).
- ^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中国政府网. 2014-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6).
- ^ 新闻频道. tvguide.cctv.com. [2023-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