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永济,字汝楫,號通所,南直隶松江府上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上海县学选貢,南監中式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府乡试举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聯捷戊戌科进士,歴官浙江東陽、永嘉知縣,升刑部主事,改授禮科给事中,时楚藩被诬,禁锢子女一百二十余人,永济上疏言其冤,上感悟,即诏归国。在谏垣,章数十上,直声大振。歴升吏科给事中,出為湖廣副使[1]、浙江参政。崇祯二年,擢山西按察使,备兵太原,寻转浙江右布政[2]。
家族
祖姚一祥,父姚继禄,俱赠浙江参政。
參考文獻
- 《明实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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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應翔 |
明朝永嘉县知县 萬曆二十六年-三十三年年 |
繼任: 陸問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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