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朴(?—1620年),字季白,陕西西安府朝邑县街子里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陕西乡试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聯捷辛丑科進士,性骨鲠敢言,观政吏部,闻母病,请假不俟报而行,謫判高唐州,起府推官,历彰德、太原,擢户部主事,管通州仓。时朝士各立朋党,台諫尤好相攻讦,神宗春秋高,不复视朝,大臣郎署欲空,朴不胜愤,上「人望几空疏」,不报。是时天下正赋多缺,朴以为缺赋由民贫,民贫由税璫为害。又东厂司李俊播虐,锁拿曹县主簿甄志义,拷求数千金。朴先后上书极论,皆不省。朴每一疏出入,人争传诵,前论人望一空,群小悚惧,而朝廷曾无可否,由是科道益无所忌。后为郎中,复指名劾之,疏奏,满朝倾动,科道四十余人交章辨攻,朴复数疏力辨,语侵阁臣叶向高,奉旨:李朴出位妄言,着部院看来说[1]。怨者改为议处,咸欲死之。值慈圣皇太后丧,建言例在赦列,遂得不死归。方朴奏上时,神宗名以疯狗,光宗在东宫,每袖其疏。及即位,进太仆少卿起用,光宗崩,而朴亦以是年卒也。祀于学宫,晉中丞掷其神主于地,然终不能革也。
著作
著有《调刁集》四卷、《雪亭集》八卷。
家族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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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万历四十一年十二月,时台省以门户互相攻击,汤兆京、孙居相、周起元、李邦华等皆以东林,为姚宗文、刘廷元、官应震、吴亮嗣、田一甲等所攻,户部郎中李朴为东林不平,疏论科道结党黩货,请 上密访严究。于是大学士叶向高、方从哲等言 朝廷设立言官,原欲其洁己奉公,发奸指佞,使诸臣中果有不公不法如朴所言,羞谏职而坏官常,国法昭然,岂容轻纵。若不分清浊,概目为奸邪,概诬为可斩,使济济多士尽蒙不洁之名,不惟诸臣之心不甘,而于国体大有伤矣。宗文、廷元等复各具公疏纠朴背公死党,阴谋煽祸,受孙居相等嗾使,以污蔑言官,乞敕勘议。奏闻, 上以朴出位妄言,下部议处。部议:朴出位妄言,与贺烺无异,而词多盭戾,事无影向,大体乖伤,殆有甚焉,拟降三级调外任,间散以为妄言效尤者之戒。 上是之,仍谕科道官忠心为国,矢公矢慎,无淂逞臆非为,挟私横肆。
- ^ 《朝邑县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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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侯正鵠 |
明朝太原府推官 萬曆三十六年-三十八年 |
繼任: 唐公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