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綸(?—1523年),字大經,陝西慶陽府安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1][2]。授肃宁县知县,弘治七年(1494年)十二月授浙江道御史,十年巡按直隶,十三年巡按河南,十四年巡按四川,十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兵备雁门偏头宁武三关,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升云南按察使,四年六月接替馬炳然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宣府,五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管都察院事,刘瑾倒台後,九月被科道言官弹劾,遂令致仕[3][4]。嘉靖二年(1523年)卒,賜祭葬。
家族
曾祖楊林;祖父楊勝,壽官;父楊冕。母梁氏(封孺人)。兄楊紘,弟楊大紀[5]。妻王氏(封孺人)。子楊朝鳳,正德六年進士。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七》:正德五年九月,十三道御史赵应龙等劾奏右副都御史杨纶行奸心险,貌厚情深,以刘瑾有乡里之亲,张彩有腹心之托,自按察未几而为巡抚,巡抚未几而入内台,二奸既败,纶岂独存。况纶为彩所用之人,而复治彩之狱,故观望迁延以希轻典,且曹元、陈震以瑾党犹知引罪自陈,今二人既罢为民,而纶安居如故,又元、震之罪人也。乞即罢黜,以清朝列。六科给事中胡玥等亦劾之。得旨:纶既因瑾进用,又不自陈引避,令致仕。时纶方与段旻争买居第,不虞其皆败,士论嗤之。
- ^ 《甘肃通志》:杨纶字大经安化人成化二十年进士知肃宁县擢监察御史歷按宣府河南四川赃吏望风解绶发宣府总兵赵㫤贪酷伏其罪孝宗谓为真御史歷升山西按察使不附刘瑾构罪下狱瑾诛起升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寻升右副都御史掌院事整饬风纪后累疏乞休人皆称为清白大夫。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