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桂(?—?),字伯祯,號仙友,湖广武昌府崇陽縣軍籍。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湖广乡试举人,天啓五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進士,授行人,迁兵部主事。崇祯四年辛未分考武闱,杜倖门,同翰林刘必达等闲住[1]。起补光禄署正,迁户部主事,榷九江钞关,屡奉加税,以羡余应,不复派累贾舶。迁建宁知府,性恬淡,好山水,野服一杖,任意登临,无幽不历,凡游览所得,即呌笑伸纸泼墨,淋漓满幅,自呼“卧雪居士”,建宁命下,陈情乞休,卒于京。著有《梅村》诸藁[2]。
- ^ 《崇祯长编卷之五十二》:崇祯四年十一月,帝以兵部騐试武举不能力洗积习,仰遵屡谕,下部院议处。部院大臣闵洪学、陈于庭等议将王陞等六人投闲,章应望等十六人降罚。帝以为罪不蔽辜,驳行再议。洪学等复议将王陞、陆澄源、张灿垣、杨鸿、廖大亨、汪桂俱冠带闲住,章应望降四级外调,华允诚、李若愚、李灿、张虞机、李梴、唐绍尧、王应华、习孔化、魏肯构、王懋学各降四级,施元徵、边之靖、杨三宅、章自炳、孙彦奇各夺俸一级,李继贞、邹忠胤、苏寅宾姑免议,允之。
- ^ 《武昌府志》
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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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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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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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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