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 |
主要领导 | |
局长 |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机构类型 | 海关总署内设机构(公安部与海关总署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领导为主)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 |
海关总署缉私局,序列号公安部十四局,加挂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内设机构,负责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打击走私犯罪工作,垂直管理全国海关缉私警察。
沿革
[编辑]1999年1月,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公安部二十四局)成立,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体制。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在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了42个走私犯罪侦查分局、116个走私犯罪侦查支局。2001年,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走私犯罪侦查分局、部分直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列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序列[1]。
2002年12月,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更名为海关总署缉私局(公安部二十四局),各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支局更名为海关缉私局、海关缉私分局[1]。
2018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将海关缉私、森林公安、交通公安由双重领导调整为公安部领导[2]。
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海关总署缉私局(公安部十四局)实行海关总署、公安部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领导为主体制[3]。
2019年9月27日,中办、国办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交通港航、森林、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4]。方案规定,海关缉私机关实行海关总署缉私局、海关缉私局、海关缉私分局的垂直管理体制,下一级海关缉私机关接受上一级海关缉私机关的直接领导管理[4]。
职责
[编辑]机构设置
[编辑]根据有关规定,海关总署缉私局内设机构为正处级,直属缉私局为副司局级。海关总署缉私局(公安部十四局)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编辑]- 办公室
- 政治处
- 督察处
- 侦查处
- 查私处
- 情报处
- 法制处
- 海上缉私处
- 计划财务装备处
垂直管理机构
[编辑]-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
- 北京海关缉私局
- 天津海关缉私局
- 石家庄海关缉私局
- 太原海关缉私局
- 呼和浩特海关缉私局
- 满洲里海关缉私局
- 大连海关缉私局
- 沈阳海关缉私局
- 长春海关缉私局
- 哈尔滨海关缉私局
- 上海海关缉私局
- 南京海关缉私局
- 杭州海关缉私局
- 宁波海关缉私局
- 合肥海关缉私局
- 福州海关缉私局
- 厦门海关缉私局
- 南昌海关缉私局
- 青岛海关缉私局
- 济南海关缉私局
- 武汉海关缉私局
- 郑州海关缉私局
- 长沙海关缉私局
- 广州海关缉私局
- 深圳海关缉私局
- 拱北海关缉私局
- 汕头海关缉私局
- 黄埔海关缉私局
- 江门海关缉私局
- 湛江海关缉私局
- 南宁海关缉私局
- 海口海关缉私局
- 重庆海关缉私局
- 成都海关缉私局
- 贵阳海关缉私局
- 昆明海关缉私局
- 拉萨海关缉私局
- 西安海关缉私局
- 兰州海关缉私局
- 西宁海关缉私局
- 银川海关缉私局
- 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海关缉私部门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2023-01-28] (中文(简体)).[失效連結]
- ^ “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全国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正在调整. 搜狐网. [2019-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2).
- ^ 公安部内设机构大调整:多部门整合做强办案部门,设情报指挥中心. 搜狐网. [2019-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7).
- ^ 4.0 4.1 经侦小白. 重磅,公安体制重大变革(2019年10月15日). 新浪网湖南. 北京. [2019-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5) (中文(中国大陆)).
参见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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