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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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武昌府知府 | |
籍貫 | 江西南安府大庾縣 |
字號 | 字廷和,號鶴菴 |
出生 | 成化九年(1473年)二月十三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十一月 |
配偶 | 娶劉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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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鑾(1473年—1549年),字廷和,號鶴菴,江西南安府大庾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江西鄉試第七十一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九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進士。授邵武縣知縣,升工部都水司主事,出轄沛縣牐河。十一年(1516年)織造太監史宣經當地,索輓夫千人,沛縣知縣胡守約僅提供一半人數,史宣大怒,親自到縣逮捕官吏,王鑾協助胡守約與其相抗,史宣誣陷兩人,逮捕兩人下詔獄,後因言官論救,胡守約被罷職,王鑾輸贖還職,改分司南旺,捕誅太監廖堂侄廖鵬的黨羽。嘉靖元年(1522年)出為武昌府知府,王鑾與鎮守太監李景儒對抗,上疏奏請罷免李景儒。當時楚王朱榮㳦徵稅,當地茶商加重困苦,王鑾力爭,被楚王詆毀侮辱藩王,因而請求終養,未待批覆就自行歸里,被吏部以擅離職守罷職[1]。
家族
曾祖王愈;祖父王瑄;父王仲貴,義官。母黃氏。具慶下。兄王篪,弟王鳳、王鶚[2]。女王坤貞,孫繼祿妻,孫希夔母。
参考文献
- 黃佐《武昌府知府王公鑾墓誌》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王鑾 ,字廷和,大庾人。正德三年進士。授邵武知縣。入為都水主事,出轄徐沛牐河。十一年,織造中官史宣過其地,索輓夫千人,沛縣知縣胡守約給其半。宣怒,自至縣捕吏,鑾助守約與抗。宣誣奏於朝,逮繫詔獄。以言官論救,守約罷官,鑾輸贖還職。已,分司南旺,又捕誅中官廖堂姪廖鵬之黨。嘉靖初,遷武昌知府。鎮守中官李景儒歲進魚鮓多科率,鑾疏請罷之。楚府徵稅,茶商重困。鑾謂稅當歸官,力與爭,王詆為毀辱親王。鑾遂請終養,不待報竟歸。後吏部坐以擅離職守,奪官。”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