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僧(梵語:Saghabheda)是指佛教出家僧團分化。在佛教史上,首次僧團分裂,是在釋迦牟尼佛(佛陀)在世時,提婆達多(漢譯天授)提出天授五法,批評佛陀的教法,並以釋迦牟尼佛年老為理由,希望佛陀交出僧團的領導權,但沒獲同意,提婆達多自立僧團,形成提婆達多派僧團與佛教僧團兩大系統。
事件經過
提婆達多是阿難的兄長,佛陀的堂弟。佛陀四十一歲時,回祖國迦毘羅衛城遊化,提婆達多受到感召而加入僧團。[1]提婆達多以其聰明、博學、禪定、梵行精進,在摩揭陀國弘法時,以種種神通,深受王子阿闍世的禮敬,在王舍城一帶受到僧俗二眾崇仰,自認與佛陀同「姓瞿曇生釋家」。提婆达多开始怀有统摄僧众的雄心,目犍连發覺他的野心,报告了释尊,那时释尊在拘舍弥[2]。因而提婆達多乃以佛陀“為諸四眾,教授勞倦”為由,向佛“索眾”。要求“令僧屬我,我當將導”,佛陀則以舍利弗智慧第一,目犍連神通第一,都未交託統攝教授眾僧之責,何況提婆如此的“噉唾癡人”。遂令提婆達多心生嫌恨,而提婆達多所理解教義,也與舍利弗、目犍連不同。提婆弟子瞿迦梨、迦留盧提舍等則時常謗毀佛陀兩大脅侍 。
阿闍世篡奪父王頻婆娑羅之位後,提婆達多更受王家利養恭敬,地位聲勢益加尊隆。因此“名聞利養”,反而損害其修行,於是苦行修養更加精嚴。佛制四依法,他則有五法:“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我慢愈熾,更加企求統攝僧眾的權力。佛陀卻不鼓勵這種苦行,只要是三淨肉,並不禁止。[3]《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4]記載佛和佛弟子吃肉,提婆達多批判佛和佛弟子吃肉是一種殺生,並因此禁止弟子吃肉。《十誦律》[5]記載提婆達多破和合僧時在佛教僧團推行不吃肉,佛言:「癡人。我聽噉三種淨肉。」佛拒絕提婆達多禁止吃肉的戒律,之後提婆達多召開破和合僧布薩[6]有504比丘追隨提婆達多捉籌成立不吃肉的新僧團。
從佛出家之弟子,不分種姓出身,一律平等。然而佛陀出身釋迦王族,部分釋迦族僧眾則不免自覺優越,以為佛入涅槃後,當由釋迦族比丘統攝僧團。提婆達多“四伴黨”三聞達多、騫荼達婆、瞿迦梨、迦留盧提舍等皆出身釋迦族[7];而擁護提婆達多的“六群比丘”也都以出身釋種[8],或與佛陀關係密切,而自覺優越,不願接受十方比丘攝化教誡。而這種心態顯與佛法不合。不久,500比丘就被舍利弗與目犍連勸回原僧團。[9]提婆達多的破僧,最後得不到太多比丘支持。
成立要素
9人以上的僧伽團體,方能出現「破僧」。每一個居住地(所謂界)中的僧伽,必須至少要有4人[10]。在每月新月的布薩中,同一界的僧人必須出席,並可以就不同議題投票。若持反對意見之少數團體少於3人,則只是意見分歧。若持反對意見之少數團體有4人以上,即可自組成獨立僧團,是為破僧。固此破僧必須要在9人以上的僧團才能出現。
影響
破僧對佛教的影響深遠,在當時社會上引起不良反應。舍利弗到王舍城宣告提婆達多的非法時,引起了社會的譏嫌,“時彼眾會皆悉唱言:沙門釋子更相憎嫉,見調達得供養,便作是語”[11]。特別是破僧事發生於佛陀晚年,再過幾年,佛陀便在拘尸那涅槃了。大迦葉得知消息,與五百比丘於佛滅後七日趕至拘尸那,參与荼毗大典(火葬),並發起了五百集結。但此次集結顯現了僧團內部的分歧,大迦葉指出阿難的九大過失[12],阿難尊者為集如來之法藏與僧團的和諧,只好進行了悔過。自此餘波蕩漾,一直延续到在毗舍離城的七百集結时代。[13]
注釋
- ^ 《五分律》,《大藏經》二二‧一七上
- ^ 《五分律》
- ^ 《十誦律》,《大正大藏經》二三‧二六四下
-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於是提婆達多謗毀聖說,決生耶見定斷善根,但有此生更無後世。」作是知已,於其徒眾別立五法,便告之曰:「爾等應知!沙門喬答摩及諸徒眾,咸食乳酪,我等從今更不應食。何緣由此?令彼犢兒鎮嬰飢苦。又沙門喬答摩聽食魚肉,我等從今更不應食。何緣由此?於諸眾生為斷命事。又沙門喬答摩聽食其鹽,我等從今更不應食。何緣由此?於其鹽內多塵土故。又沙門喬答摩受用衣時截其縷績,我等從今受用衣時留長縷績。何緣由此?壞彼織師作功勞故。又沙門喬答摩住阿蘭若處,我等從今住村舍內。何緣由此?棄捐施主所施物故。」
- ^ 《十誦律》:佛言:「癡人!我有何妬心?過去諸佛讚歎納衣、聽著納衣。我今亦讚歎納衣、聽著納衣,亦聽著居士衣。癡人!過去諸佛讚歎乞食、聽乞食。我今亦讚歎乞食、聽乞食,亦聽請食。癡人!過去諸佛讚歎一食、聽一食。我今讚歎一食、聽一食,亦聽再食。癡人!過去諸佛讚歎露地住、聽露地住。我今讚歎露地住、聽露地住,亦聽房舍住。癡人!我不聽噉三種不淨肉:若見、若聞、若疑。見者,自眼見是畜生為我故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疑者,是中無屠賣家,又無自死者,是人凶惡,能故奪畜生命。癡人!如是三種肉我不聽噉。癡人!我聽噉三種淨肉。何等三?不見、不聞、不疑。不見者,不自眼見為我故殺是畜生。不聞者,不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不疑者,是中有屠兒,是人慈心,不能奪畜生命。我聽噉如是三種淨肉。癡人!若大祠,所謂象祠、馬祠、人祠、和闍毘耶祠、三若波陀祠、隨意祠,若諸世會殺生處祠,如是大祠世會中,不聽沙門釋子噉肉。何以故?是大祠世會,皆為客故。」
- ^ 《十誦律》:爾時調達作是言:「我調達僧中唱言:『比丘應盡形著納衣、應盡形乞食、應盡形一食、應盡形露地住、應盡形不噉肉魚。』隨何比丘,憙樂是五法者,便起捉籌。」唱已調達及四伴即起捉籌。調達第二復作是言:「我調達僧中唱言:『比丘應盡形著納衣、應盡形乞食、應盡形一食、應盡形露地住、應盡形不噉肉魚。』隨何比丘,喜樂是五法者,便起捉籌。」唱第二語已,有二百五十比丘,從坐起捉籌。調達第三復作是言:「我調達僧中唱言:『比丘應盡形著納衣、應盡形乞食、應盡形一食、應盡形露地住、應盡形不噉肉魚。』隨何比丘,憙樂是五法者,便起捉籌。」第三唱已,復有二百五十比丘,從坐起捉籌。爾時調達,即將是眾還自住處,更立法制。調達作是言:「應盡形著納衣、應盡形乞食、應盡形一食、應盡形露地住、應盡形不噉肉魚,隨何比丘,不憙樂、不忍受是五法者,是人去我等遠,與我別異不共語。」
- ^ 《有律破僧事》九
- ^ 六群比丘又作六众苾刍、六群。《戒因缘经》卷三、《四分律》卷六、《毗奈耶律》卷十一
- ^ 《毘奈耶破僧事》,《大正大藏經》二四‧二0三中
- ^ 《阿育王的“破僧诏令”与破僧的含义》H.Bechert,Aokas
- ^ 《五分律》三0;《十誦律》三六
- ^ 《迦葉結經》載阿難有九過失。大乘中觀宗《大智度論》卷二載有“六突吉羅”。法藏部《四分律》第四分《五百集法毗尼》卷五十四載有七突吉羅。安世高譯《撰集三藏及雜藏傳》只說了四事。
- ^ 印順〈阿難過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