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山府,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府,明永乐五年(1407年)属交趾布政司。治所在今越南谅山省一带。辖境相当今越南谅山省、高平省二省地。宣德二年(1427年)以后地入安南。
領七州;直辖新安县、如敖县、丹巴县、丘温县、镇夷县(鸡陵县)、渊县、董县,七源州下辖水浪县、琴县、脱县、容县、披县、平县六县,上文州下辖怀兰县、庆远县、库县三县,另有下文州、万崖州、广源州、上思郎州(上思朗州)、下思郎州(下思朗州)。
沿革
- 永樂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置谅山府,領州七縣十六。
- 永樂七年正月二十二乙丑(1409年2月6日),併交阯上文州之庫縣入本州,慶遠縣入杯蘭縣。七源州之披縣入本州,容縣入脫縣,平縣入水浪縣,領州七縣十一。
- 永樂九年四月十三日(1411年5月5日),改交阯諒山府雞陵縣為鎮夷縣。
- 永樂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丁亥(1415年9月25日),新安縣入丹巴縣,如敖縣入丘溫縣,董縣入鎮夷縣,七源州之水浪縣入本州,琴縣入淵縣,上文州之杯蘭縣入本州,領州七縣五。
- 永樂十七年九月十三日乙卯(1419年10月2日),諒山府之下文州入上文州,下思郎州入上思郎州,七源州之脫縣入淵縣,領州五縣四。
- 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明军撤退,废除谅山府。
參考資料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第2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