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伯(?—前528年),又作邢侯,中国春秋时期晋国大夫,申公巫臣的儿子。
前555年十月二十九日,晋国和齐国平阴之战,齐军夜里逃走。邢伯告诉中行献子说:“有马匹盘旋不进的声音,齐军恐怕逃走了。”[1]前528年,邢侯和雍子争夺鄐地的土田,很长时间也没有调解成功。士景伯去楚国,叔鱼代理他的职务。韩宣子命叔鱼判案,雍子把女儿嫁给叔鱼,叔鱼宣判邢侯有罪。邢侯发怒,在朝廷上杀了叔鱼和雍子。韩宣子询问叔向,叔向说:“雍子知道自己有罪,而用女儿作为贿赂来取得胜诉;叔鱼出卖法律,邢侯擅自杀人,三个人的罪状相同。杀了活着的人示众、暴露死者的尸体。自己有罪而掠取别人的美名就是昏,贪婪而败坏职责就是墨,杀人没有顾忌就是贼。《夏书》记载的皋陶的刑法,‘昏、墨、贼’,都要处死。”于是就杀了邢侯陈尸示众,把雍子和叔鱼的尸体在市上示众[2]。《汉书·古今人表》将他定位九等下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