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元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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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尚書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慈谿縣 |
字號 | 字爾弢,號鄴仙 |
出生 |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 |
逝世 | 弘光元年(1645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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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元飇(1599年—1645年),字尔弢,號鄴仙,浙江寧波府慈谿縣(今慈城)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冯元飇于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中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聯登壬戌科进士。担任澄海知县。天启六年(1626年)任廣東揭阳縣知县,政绩卓然。崇祯四年(1631年)升任户科给事中,有直声。先后仕礼科右给事中、太常寺少卿、南京太仆寺卿、通政使,崇祯十五年(1642年)擢兵部右侍郎,得崇祯帝倚重,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晋升为兵部尚书。冯元飙并为东林党健将。多智谋,喜弄权术,與兄馮元颺好结纳,并称“二冯”[1]。出任兵部尚书前,冯已是重病在身;任上李自成起义,明朝已风雨飘摇,大厦将倾。河南、湖广地尽陷,关、宁告警。鉴于战事日紧,冯元飇自料不能有所为,八月,托病告归。南明时,跟随福王,弘光元年(1645年)病逝。
逸事
天启间,冯元飇曾被委任为揭阳县知县,赴任途中,遇一女名黄月容,扬州人士,孤苦无依,冯就收留了她。黄月容才貌双全,知书达理,并帮冯元飇办案断案。黄月容成为冯元飇的二夫人后,遭冯元飇元配苏氏的忌恨。苏氏趁有冯元飇远赴潮州府城公办之隙,杀害了黄月容,当时黄年仅十八岁。冯元飇回来后得知黄已死,悲痛万分,当地百姓也为之惋惜。冯元飇亲自为黄氏选择墓址,将她安葬在黄歧山的阳面。冯元飇又出资建了“侣魂庵”,请当地名士郭之奇写了《侣云庵记》和《月容传》以示纪念。冯元飇作《钟铭》,并铸于铜钟,以纪念之。 今揭阳仍留存有黄月容墓,每年悼念者不断。
《玉堂茗記》載,楊漣、崔呈秀曾先後在京師(今北京)同一宅第居住,二人皆死於非命。繼而御史張聚秀卒於其中,從此人皆以為凶宅,唯獨馮可賓購房入居,且開園起樓,為父親頤養天年。一日,馮元飇上朝時撲倒,有人誤傳為可賓,以為又是凶宅作祟。不久,可賓之父也在宅中病故。[2]
遗迹
参考
- ^ (明–清)馮元颺. [2016-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玉堂茗記》:京師凶宅遑遑而有,如楊大洪及崔呈秀,雖邪正不同,先後並住一宅,而相繼破家。御史張聚秀尋卒於其內,人相戒不敢居。青州馮可賓獨買居之,且開園起樓,以娛封翁。一日,馮鄴仙元飆在朝,仆於班次,傳者哄然,皆以為可賓,且爭咎此宅,己而非也。然其封翁竟沒於此宅。繼之者亦以憂去。太僕寺街亦有一宅。素凶,何香山居其中七八年,其家中或見緋衣婦人,往來空室,香山不見也。香山去後,宋五河琮以考選僦居,未一月而斃。同館吳慎旃移入,余以為言,吳雲凡宅豈有不經人死者,何妨於事。未五日而吳病,病十三日而歿。余初住一宅,業師以序貢就選,暫館餘寓,倉猝病卒,余旋奉差出京,同年張師度入居之,病卒。最後孫鳳毛亦卒於此宅。皆數人相繼,事豈偶然。然則凶宅果有之也。
- 《明史》卷二五七之《冯元飙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