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申懋(?—?),號又生,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刑部觀政,五年授工部主事,六年以事降調浙江副理問[1],同年升分水縣知縣。崇禎元年升工部虞衡司主事,管盔甲所,管安民所。崇禎十五年起戶部湖廣司主事,十六年升廣東司郎中,十七年出知成都府[2]。孫徐徵麟。
-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六》:天啓五年十二月,工部以宫殿急需子街大石经行道路桥梁,乞行顺天府酌议保垫,以便行车。得旨:桥道见在运石,何必再行保垫。且天寒地冻,保垫非时,显是司官计图侵冒,著降三级调外任用。寻传工部司官李养德照旧供职,刘鳞长、吴奇策、徐申懋三员遵旨降调,养德引罪乞罢。不许。
- ^ 《宜兴县志》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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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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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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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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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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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2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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