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应秀(?—?),字伯毓,广东广州府南海縣人。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广东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授户部浙江司主事,天啓元年德州管仓[1],擢撫州府知府。官至江西粮储道副使,即告致归隐。著有《九江草》[2]。
父黄思垣,以子应秀赠副使。
-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十六》:天啓元年十一月,差户部浙江司主事黄应秀德州管仓。
- ^ 《南海县志》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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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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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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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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