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祚(?—?),字原修,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民籍,太仓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進士,授江陵县知县。
崇祯中任右佥都御史巡撫郧阳,崇禎十四年(1641年)以襄阳告急,移师镇之。王永祚南奔后,郧阳由荆南道高斗枢竭力守御。崇禎十六年(1644年)五月,李自成攻陷襄阳,因所造宫殿皆倾塌,遂移屯邓州,益兵攻郧阳,为官军所败。给事中吴甘来上言诸抚臣借名护藩,实皆弃城而走,敕谕各藩,并核王永祚等弃城之罪。上皆不问[1]。
官衔
|
前任: 李顯
|
明朝江陵县知县 萬曆四十七年-天啓三年
|
繼任: 黄昌
|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應天鄉試榜 |
---|
中式舉人 148名 | |
---|
|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殿試金榜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5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