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定國(前2世紀—前40年),字曼倩,西漢東海郯縣(今山東省郯城縣西)人。漢宣帝時期,于定國先後擔任光祿大夫、水衡都尉、廷尉等職,甘露年間,于定國接替黃霸為丞相,受封西平侯。漢成帝永光元年,關東地區發生災荒,漢成帝下詔責備眾臣,于定國對此感到惶恐不安,故上書請辭並獲准,在其退休數年後,於七十多歲高齡時病逝,諡號「安」[1]。
生平
于公治獄
于定國的父親于公曾任县裡的獄吏、郡決曹等職位,判案公平,觸法而被于公判刑者,沒有因不服而心懷怨恨的。郡中的百姓為他立了生祠,稱作于公祠[1]。
東海郡有個孝順的婦人,孝婦年輕時便守寡,又無子女,卻仍恭謹地奉養着婆婆,婆婆想讓她改嫁,孝婦始終不答應。她的婆婆對鄰居説:「我這孝順媳婦事奉我很勤勞辛苦,我憐憫她年輕守寡又沒有子嗣。我年紀大了,卻這樣長時間地拖累年輕人,該如何是好啊!」後來老太太為了不再拖累媳婦竟自缢而死。老太太的女兒為此告官説:「婦人殺死了我母親。」縣吏逮捕了孝婦,孝婦辯解説不是自己殺害了婆婆。但在縣吏的嚴刑逼供下,孝婦最終仍是屈打成招[1]。
此案上呈到郡曹府,于公認為這名婦人奉養婆婆十多年,以孝順聞名鄉里,一定不會是她殺害了婆婆。但太守不同意于公的看法,即使于公竭力爭辯,最終也無濟於事,于公為此抱着判決書在郡曹府內大哭,藉口得病辭去了官職。太守最終還是以謀殺婆婆的罪名將孝婦處死。孝婦冤死後,東海郡發生了連續三年的嚴重旱災。後來新太守上任,派人占卜大旱發生的原因,于公説:「那名孝婦不該死,前任太守一意孤行強作決斷,災禍恐怕是由此而生。」於是太守宰殺了一頭牛,親自前往孝婦的墳前祭奠,並為她立碑表彰她的孝行,天上果然立即降下大雨,當年東海郡五穀豐收。郡中的人們由此更加敬重于公[1]。
早年經歷
于定國從小就跟隨父親于公學習法律,父親死後,于定國也如同其父一樣作過獄吏、郡決曹等官職,後來補任為廷尉史,並被推選和御史中丞從事辦理謀反者的獄案,因才智出眾而升遷為侍御史,又轉任御史中丞。當時正值汉昭帝駕崩,昌邑王刘贺被詔入京師繼位,但其行為卻淫亂昏聵,于定國為此上書規諫。後來在劉賀被廢黜改由汉宣帝即位後,大將軍霍光兼領尚書事,他上書分條奏請漢宣帝,只要當時曾規諫過劉賀的大臣們都被破格升官。于定國因而升任光祿大夫,平尚書事,相當受到重用。幾年後,又於本始三年改調水衡都尉,地节元年被越級擢升為廷尉[1][2]。
審案嚴謹
于定國擔任廷尉後開始拜師學習《春秋》,即使他已身居高位,但仍親自手執經書,向老師行弟子之禮。于定國為人廉正謙恭,尤其敬重精通經術的士人,即使是地位低下,徒步行走前來拜訪者,他都以平等的禮儀相待,崇敬有加,因此廣泛受到士人們的讚譽。于定國判案公允平恕,盡可能地體恤鰥寡孤獨之人,不是真正能確定的犯罪,他都盡量從輕發落,且格外注意保持謹慎的態度。朝廷上下都稱讚他說:「张释之任廷尉,天下沒有受冤枉的人,于定國任廷尉,百姓都自認為不會被冤枉。」于定國酒量甚佳,連飲數石也不會喝醉,當他在隆冬時節飲酒後,審核定案反倒變得更加精明了。于定國擔任廷尉十八年後,於甘露二年接任退休的杜延年為御史大夫[1][2]。
官至丞相
甘露三年,于定國接替病逝的黃霸擔任丞相,被封為西平侯[2]。三年後,漢宣帝駕崩,漢元帝即位後,因于定國是在職的先帝舊臣,漢元帝相當敬重他。當時陳萬年任御史大夫,與于定國共事八年,兩人議論政事沒有相抵觸的情況。後來在贡禹接替陳萬年為御史大夫後,卻與于定國在政見上多有不和,由於于定國較為熟悉政事,所以在許多問題上漢元帝往往認同于定國的意見[1]。
然而,漢元帝剛剛即位不久,關東地區(指函谷关以東)便遭逢連年災害,百姓流離失所,大批災民湧入關內,有人上書把責任歸咎於在朝的諸臣們。漢元帝因此多次在臨朝聽政時召見丞相、御史,讓他們進宮接受詔書,逐條用職事責備他們說:「地方上那些狡詐不忠的官吏害怕因捕拿盜賊不力而遭受責罰,任意懷疑加害良民,甚至使無辜之人冤屈而死,有的官吏發現盜賊後,不立即去追捕,卻反而拘禁丟失財物的人家,使得後來百姓再受到盜賊的劫掠也不敢向官府報告,因此使得災禍和惡劣風氣逐漸滋長擴展。老百姓多有冤屈,州郡官吏卻不加處理解決,不斷有上書鳴冤者來到京城。俸祿二千石的高官們選任不當的官吏下屬,導致在位的官員多不稱職。農田遭受災害,官吏不肯減免其賦稅,反而催收租賦,致使百姓越發窮困。關東流民飢寒交迫,疾病流行,朕已下詔命令官吏轉撥漕糧,打開倉廩,拿出庫藏之物救濟災民,賜給災民們禦寒的冬衣,這些措施維持到春天猶恐不足。現在丞相、御史你們打算怎樣彌補這些過錯呢?你們都要認真列舉情狀,陳述朕的過失。」于定國於是上書謝罪[1]。
到了永光元年,春天降霜,夏季寒冷,太陽暗淡而無光,漢元帝又下詔分條責備說:「一名從東部來的郎官稟報說關東地區發生饑荒,以至於出現父親丟棄幼兒或兒子拋棄老父的情形。丞相、御史你們這些主管大臣為什麼隱瞞不報告此事呢?還是從東部來的那位官員誇大其詞了?兩方面反映的情況為什麼差異如此巨大,我希望了解真實的狀況。今年的收成好壞尚難預料,假如還有水災、旱災發生的話,那事情可就麻煩了。公卿大臣們有什麼可以防患於未然,或拯救已發生災難的辦法沒有?請各位以實相告,不要有所隱瞞。」于定國見到詔書後,感到惶恐害怕,於是上書引咎自責,並歸還侯爵的印章,乞求告老還鄉[1]。
漢元帝答覆說:「您輔佐我治理天下,不敢稍有懈怠休息,國家各種政事,都是由您所總攬。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現今我漢朝承接著周、秦以來窮困衰敝的局面,民俗教化衰落,百姓缺少禮儀,陰陽失調,災禍出現,不是單一的原因所引起的,推類考察古代所記述的聖人言行,尚不敢自己獨擔過失,更何況是平常之人呢!朕日思夜想,是什麼原因導致這些災難的,還是沒能完全搞清楚。經書上說:『如果説天下有罪過的話,那麼所有的過錯都該歸在朕的身上。』您雖身居要職,又何必獨擔責任呢?繼續努力監察各郡國的太守、國相等地方官吏,不稱職的別讓他繼續在位欺壓百姓。請您繼續主持國家大政,力求用盡你的聰明才智,還望您多進飯食,小心養護身體。」于定國再度上書說自己病情加重,堅決要求辭官歸鄉,漢元帝於是賜給他四匹馬拉的坐車、黃金六十斤,罷官歸家,丞相一職由韋玄成接任。此外同樣因災荒而請辭的官員還有大司马史高、御史大夫薛广德等人[2]。致仕幾年後,于定國在七十多歲時逝世,諡號「安」[1]。
家族
- 父于公:于定國的父親于公在世時,某次他家裡的閭門壞了,同鄉的父老打算一同幫忙修理,于公對他們說:「把閭門稍微擴建的高大些,使其能通過四匹馬拉的高蓋車。我審理案件時積了許多陰德,從未製造過冤案,因此我的子孫裡必定有興旺發達者。」後來于公的兒子于定國果然官至丞相,孫子于永也官至御史大夫,子孫世代封侯[1]。
- 子于永:于永在于定國去世後承襲了父親的爵位,他年輕時因嗜酒而多有過失,到了年近三十歲時卻改變志節修養品行,因父親的蔭澤出任侍中中郎将、长水校尉。于定國死後,于永遵照禮儀居家守喪,以孝道而聞名。此後以列侯的身份授任散騎、光祿勳,官至御史大夫,後來當汉元帝正準備拜于永為丞相時,于永卻正好過世了。此外,于永還被選為驸马,他的妻子館陶公主劉施既賢惠又有德行,為汉宣帝和華婕妤所生之長女,同時其也是汉成帝的姑母[1]。
- 孫于恬:于恬為人不似父祖般賢良,沒什麼值得令人稱道的行為[1]。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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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前任: 韓增 |
西汉水衡都尉 前71年-前69年 |
繼任: 朱輔 |
前任: 李義 |
西汉廷尉 前69年-前52年 |
繼任: 田聽天 |
前任: 杜延年 |
西汉御史大夫 前52年-前51年 |
繼任: 陳萬年 |
前任: 黃霸 |
西汉丞相 前51年-前43年 |
繼任: 韋玄成 |
前任: 無 |
西汉西平侯 前51年-前40年 |
繼任: 于永 |